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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失联后以疫情为由申请延期开庭?看法官如何破解应诉“拖字诀”

发布时间:2020-03-27 08:49:41 来源: 作者:

 “尾款未结,call无应答!”

“并非赖账,周转困难?”

被告先失联“掉线”

后突然现身要求延期

额~这是搞哪样?

疫情当前,纠纷当下

看荔湾法院商事法官如何

击破诉讼拖延策略

将“收款无期”变“还款可期”

将“失联拖延”为“线上言和”

“您的电话暂时无人接听……”

乐某药业公司(以下简称乐某公司)与瑞某药店公司(以下简称瑞某公司)于2016年签订药品销售合同,约定瑞某公司向乐某公司购买药品一批。因瑞某公司拖欠货款,经乐某公司多次催促,瑞某公司仍“无动于衷”,乐某公司遂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收回货款5万余元

荔湾法院收到乐某公司的起诉材料后,为争取及时调处纠纷,在征得乐某公司同意后,拟启动非诉调解机制进行纠纷调解。但因瑞某公司的联系电话始终“无人接听”,遂将案件立案转入诉讼程序。

“我现在外省没法来开庭,申请延期三个月!”

经过系列庭前准备工作后,案件准备开庭。但就在开庭前两天,承办法官即民二庭庭长戴峰奋接到了一个“不期”的来电。对方称自己系瑞某公司的代理人,因远在外省受疫情影响无法来法院开庭,申请延期三个月再开庭。

具有多年商事审判经验的戴法官经细致分析认为,瑞某公司此前“失联”和庭前突然申请延期开庭,很有可能都是试图拖延还款的“诉讼策略”。但疫情爆发,药品行业企业大多进入“备战状态”,承担着益发重要的社会责任,且瑞某公司和乐某公司都属民营的药品行业企业,如能居中调解,既能及时有效化解双方纠纷,又可以最大程度减轻诉讼活动对双方经营生产的影响。

法官果断击破拖延策略,引导双方真诚调解

调解的关键是要打消瑞某公司逃避、拖延诉讼的想法。在耐心聆听完瑞某公司代理人的“苦衷”后,戴法官明确告知,瑞某公司代理人并非身处重点疫情区,其要求延期开庭的申请依据不足,法庭不予采纳,建议瑞某公司积极应诉,化解纠纷。紧接着,戴法官又结合当下疫情情况,从诉讼成本、公司经营、风险防控等多方面角度,为瑞某公司分析利弊,劝导瑞某公司转变观念,尝试通过调解方式化解纠纷、争取双赢。经过戴法官法理情结合的细致劝导,瑞某公司终于表示愿意调解,但希望乐某公司能给予一定宽限期。

戴法官及时将瑞某公司的调解意愿告诉乐某公司,同时也希望乐某公司能够换位思考,互谅互让,争取达成调解。经过近一个月的多番电话调解,乐某公司与瑞某公司之间的误解逐渐消除,双方对调解方案基本达成共识。

双方线上言和,“收款无期”变“还款可期 

由于当前仍处于疫情防控期,加上瑞某公司代理人现在外地,为便利双方调解并减少集聚风险,在征得双方同意后,戴法官决定采用“智慧庭审”系统进行“在线”调解。为确保庭审程序规范、设备操作流畅,庭前法官助理陈钰茵通过电话详细告知双方代理人“智慧庭审”系统的使用方法。

3月19日上午9时30分,戴法官与双方代理人隔空连线,调解正式开始。乐某公司代理人表示,考虑到瑞某公司资金周转困难,为帮助其渡过疫情难关,同意瑞某公司分期还款。某公司代理人也表示,会积极按期还款。双方提出了详细的分期还款调解方案,并在“智慧庭审”系统上对调解协议予以签字确认。

至此,一起货款纠纷在线圆满化解。

法官后语

民二庭 戴峰奋法官

本案中双方当事人均为民营企业,且均系药品行业企业,疫情当前,双方相互谅解,各作退让,通过在线方式达成了调解协议,“收款无期”变“还款可期”,既及时明确了双方债权债务关系,又较好地平衡了双方利益,减少了纠纷处理的成本和费用,可谓实现了双方共赢。

人民法院公正、高效调处民商事纠纷,依法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助力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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