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湾区法院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发布时间:2024-04-17 16:23:59 来源: 作者:
为进一步加强妇女儿童权益司法保护,推进婚姻家庭纠纷诉源治理工作,促进家庭和谐与社会稳定,4月16日上午,荔湾区法院邀请荔湾区人大代表、荔湾区妇联、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社工代表、心理疏导员共14人,通过召开座谈交流会方式开展保护妇女儿童权益专题开放日活动。
活动现场,荔湾区法院家事少年庭负责人陈俊薇法官向来宾介绍了区法院近年来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的举措和实效。家事少年庭副庭长陈小倩法官介绍了区法院在妇女儿童权益保护的案件及权益保护进展情况。荔湾区人大代表、荔湾区妇联、荔湾区东沙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心理疏导员、社工代表等分别结合自身工作,就当前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妇女权益案件帮扶情况、当前心理疏导的成果等内容,和与会人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并对法院工作提出了宝贵的建议。
此次活动是荔湾区法院切实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履职体现,也是进一步健全矛盾纠纷联动的重要举措。下一步,荔湾区法院将进一步探索婚姻家庭领域多元解纷路径,持续加强与各部门合作,形成工作合力,构建全方面、多维度、宽领域的妇女儿童司法保护网。
【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家庭教育缺位,专业指导护苗成长】
基本案情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以猥亵儿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十五年。在该案中,被害人小萌(化名)提起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被告人赔偿医疗费、精神损害赔偿等费用。案件审理中,法院发现被害人的遭遇与其家庭环境存在密切关系。被害人母亲在其5岁时自行离家,失去联系,被害人自幼跟随其父亲生活,其父因缺乏正确的家庭教育观念,未能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一定程度上导致了案件的发生。因此,法院对被害人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并聘请了心理咨询师及社工为被害人及其父亲进行家庭教育指导。
法院做法
(一)利用司法能动的力量,尽早引入专业心理辅导人员的帮助
在审理案件过程中,法院积极与被害人就读的中学班主任老师联系,向其了解被害人在案发前后的在校表现及心理状态;向被害人父亲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引导被害人父亲配合接受专业老师的家庭教育指导。经心理咨询师初步评估,被害人除有家庭教育缺位的情况,其自身可能还存在感统失调、认知偏差等不容忽视的问题。
经过8次的专业心理辅导及家庭教育指导,同时接受了多方的社会链接帮扶后,被害人反馈其增加了很多认识,交了新的朋友,感觉很多人会关心她,老师对她的态度也改变了,让她可以用更积极的态度来面对生活,并已逐渐走出犯罪行为带来的负面影响。2024年3月4日,荔湾法院家事少年审判庭收到被害人父亲赠送的“感恩援助共前行,专业辅导暖人心”锦旗,其父亲反馈被害人的心理素质已有所提升,社会适应能力也明显增强,现已顺利投入到新学期的学习。
(二)以个案链接多方的社会帮扶资源,合力援助困境儿童及家庭
2023年11月至12月期间,法院通过协调某街道党群活动中心,由心理咨询师及社工在该中心通过面谈、绘画治疗等形式对被害人及其父亲共进行了8次家庭教育指导及心理辅导,每期辅导均形成《心理辅导个案记录表》。经过多次主动的心理干预、引导,帮助被害人降低敏感反应,正确认识和对待自己,帮助被害人从个人体验中形成正确的认知。
在该案的家庭教育指导工作中,法院与心理老师联合,充分调动街道、未成年保护中心、社工机构等部门共同为被害人及家人提供多种形式的社会服务,包括在“微心愿”项目中为被害人达成拥有干净衣服的心愿,街道社工上门探访、赠送生日礼物,邀请被害人加入义工团体,参加由街道主办的社会志愿服务,联系街道的团委向其宣传加入团组织的方法等,引导被害人在公益服务中体会和感受社会的关怀,改善其生活质量及亲子关系。
法院在该案中及时介入多元社会帮扶资源,以不同的方式援助被害人一家,共同助力保护被害儿童的健康成长。
(三)联合学校,净化儿童成长的校园环境
法院积极与被害人就读的中学联系,并引入心理咨询师到校进行摸查。学校作为儿童成长的重要场所,有效的心理干预不能脱离学校的配合。法院将能动司法工作延伸至被害儿童所在的学校,及时提醒教职工关注因刑事案件、家庭背景等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做到多方联合对被害儿童进行监管。
法院通过联合学校,共同助力净化儿童成长的校园环境。本案例针对“问题家长”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后,在如何联动学校、如何落实、跟进家庭教育指导令方面有具体的创新实践,在保护儿童心理健康与促进家庭亲子关系方面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