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护营商丨荔湾法院创新“一二三四”解纷机制开拓涉侨纠纷化解新路径
发布时间:2024-05-29 10:10:12 来源: 作者:
近年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立足“都市侨乡”的区域特点,坚持理念先行、因地制宜、机制创新,依托荔湾区“1+9+5+N”多元解纷平台体系,努力打造粤味浓厚、荔湾特色的“法院+司法+侨联”涉侨纠纷多元化解模式,有力维护华侨、华人和海外侨胞合法权益,逐步成为群众信任、各方认可的工作名片,不断提高荔湾区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
一、突出一个治理理念,强化诉源治理,打造“荔湾枫桥”
(一)坚持联动协同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在推进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框架下,突出“党委统筹、联动协同、群众参与、综合治理”理念,制定《关于开展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工作的方案》,成立涉侨纠纷多元化解领导小组,联合荔湾区侨联、荔湾区司法局挂牌成立全省首个区级涉侨纠纷调解室,推动形成多部门协同治理格局。
(二)创新平台互通
搭建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涉侨纠纷化解平台与其他多元纠纷化解平台互联互通的桥梁,在“1+9+5+N”多元解纷的其他平台可选择继续调处涉侨纠纷或移送涉侨纠纷调解室处理,两类处理方式实现信息互通、有序对接。
(三)充实解纷力量
创新“侨案侨办、侨事侨解”举措,整合荔湾区法院、司法、公安、侨联、人社、总工会、法学会及街道社区等矛盾纠纷化解的人才资源,吸纳人民陪审员、人民调解员、律师、退休法律工作者等广泛代表充实特邀调解员队伍,其中包含16名具备相关法律知识和行业知识的华侨侨眷,构建解纷主体多元、方式多元、渠道多元、方法多元的涉侨纠纷化解模式,打破与华侨间的沟通壁垒、缩短心理距离,切实提升涉侨纠纷化解率。
二、完善两个阶段程序,打通流程关口,实现精准对接
(一)规范解纷流程
打通调解、立案、审理的流程关口,将程序分为立案前纠纷化解程序和立案后纠纷化解程序两个阶段。诉前将涉侨纠纷化解与多元纠纷化解相结合,引导群众通过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等非诉纠纷解决方式化解纠纷。适合法院调处的,在立案前引导当事人选择涉侨纠纷调解室先行调解,并明确调解期限和司法确认程序。诉中将委托调解与专业审判相结合,明确调判交接程序,明确调解期限为15日,并根据不同情况出具调解书或裁定书。对于未能达成调解协议的案件,移送速裁庭进行审理。
(二)畅通衔接机制
制定诉调对接工作指引,合理界定调、判案件标准,将调解贯穿于诉前、诉中各个阶段,实现涉侨纠纷多元化解与案件繁简分流机制精准对接,做到能调则调,当判则判。
三、发挥三级平台作用,均衡调配资源,满足多元需求
(一)拓宽解纷资源覆盖范围
在荔湾区侨联“侨胞之家”、荔湾区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荔湾区司法局逢源司法所设立涉侨纠纷调解室的基础上,增设上下九步行街和永庆坊两个涉侨纠纷调解室,不断拓展和延伸纠纷化解触角。
(二)打造多样化服务功能
“侨胞之家”工作站作为纠纷化解“第一道防线”,通过整合荔湾区侨联“法律顾问小组”力量,充分发挥侨联联系华侨侨眷、熟悉华侨侨眷心态的独特优势,以华侨侨眷熟悉的语言、方式和习惯交流沟通,实行“法律顾问+纠纷化解”;逢源所工作站,通过覆盖荔湾全区22个街道司法所辐射全区,联合街道综治中心力量,发挥熟悉在地情况优势,就地化解各类涉侨纠纷;诉讼服务中心工作站与立案庭紧密配合,探索实施当事人身份和标的物相结合的涉侨纠纷识别标准,通过准确识别涉侨纠纷并予以明确标识,分类型进行诉前调解和诉讼指引,推动涉侨纠纷实质性化解。
(三)实现功能递进互补
各调解室强化信息共享和资源对接,形成“法律顾问+综治调处+诉讼化解”的三级解纷平台机制,三级平台各有侧重,在功能逐步递进的同时实现优势互补。
四、探索四项工作方法,坚持因案施策,提升解纷实效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根据不同纠纷的阶段、类型、复杂程度和后续影响等因素,及时总结涉侨纠纷化解的方式方法,形成宣调结合、多维调解、驻点处置、提前介入等四类务实管用的解纷做法。
(一)宣调结合法
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荔湾区侨联及其法律顾问小组组成政策法律宣讲小组,通过定期举行专题讲座、派发宣讲手册等方式,把政策讲透,把法律讲明,把案例讲细。
荔湾区人民法院组织召开荔湾区涉侨纠纷多元化解培训暨座谈会
(二)多维调解法
首先通过诉讼服务中心导诉平台进行指引和简单调解,进行诉讼风险提示和评估,引导理性诉讼;对于初步调解不成的,由涉侨纠纷调解室进行调解,侧重于侨务政策引导;仍然不能调解的,根据纠纷类型交由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道路交通事故纠纷调解室、“家事调解员”队伍、广州公益医患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等途径进行专业调解,直至引入诉讼调解和速裁审理。
(三)驻点集中调解法
对于集中发生在固定企业、地点的群体纠纷,采取联合当地街道、经济联社等基层组织,派驻办案人员驻点的方式一揽子解决纠纷,开展释法疏导、纠纷调解和当场立案等工作,及时维护华侨、企业的利益,保障社会稳定。
(四)提前介入综合调解法
对于集中性、群体性的批量纠纷,通过党委牵头机制提前介入,由荔湾区侨联、街道、司法以及纠纷有关部门组成联合协调组,协调组综合运用面对面、背靠背的谈话,进行分组调解、各个击破,逐步减少批量纠纷的存量,将大量纠纷化解在源头和萌芽状态。对于涉侨商事纠纷,依托商事纠纷在线法官工作室进行线上调解,突破时间和空间的限制解决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