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起毒品案件,公开宣判!
发布时间:2024-07-05 16:20:21 来源: 作者:
2024年6月是全国开展的第14个全民禁毒宣传月,在第37个国际禁毒日来临之际,为依法打击和惩治毒品犯罪,彰显严打态势,充分发挥人民法院刑事审判惩罚毒品犯罪的职能作用,进一步震慑潜在毒品分子,提高人民群众识毒、防毒、禁毒意识,6月26日上午,荔湾法院对2起毒品犯罪案件进行了公开宣判,两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三个月和三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公开宣判的两起案件中,被告人柯某、雷某均在明知依托咪酯为国家列管精神药物、有令人致幻作用的情况下,仍多次出售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给他人吸食,最终被抓获。
自2023年10月起,依托咪酯正式列入国家严格管制的第二类精神药品目录,非法吸食、持有、走私、贩卖、运输、制造依托咪酯的按照涉毒违法犯罪处理。被告人通过上家购入含有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弹后,多次加价贩卖给涉案的购毒人员,从中牟利,其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以及综合被告人贩卖毒品的次数、数量等方面考虑,依法作出判决。
法官提醒,群众要提高警惕,认清新型毒品的危害,切勿以身试法,坚决对毒品说“不”,如发现身边有非法持有、贩卖或者滥用依托咪酯等行为,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