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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链条打击利用非接触手段实施毒品犯罪“6·26”

发布时间:2025-06-26 18:23:23 来源: 作者: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一批依法严惩毒品犯罪典型案例,其中,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审理的欧某婷贩卖、运输毒品,洗钱案入选。

       基本案情:
       2023年10月,被告人欧某婷伙同欧某威(另案处理)事先密谋,通过微信联系买家后,采取某快递平台运输、当面交易等方式,多次贩卖含依托咪酯成分的电子烟烟弹或者依托咪酯晶体。二人为掩饰、隐瞒毒资的来源和性质,借用他人支付宝、微信账号收取毒资后转回至欧某婷名下,供二人共同使用。
       裁判结果:
       本案经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已发生法律效力。
       法院认为,被告人欧某婷多次贩卖、运输毒品,掩饰、隐瞒毒品犯罪所得的来源和性质,其行为分别构成贩卖、运输毒品罪和洗钱罪。欧某婷使用多个微信联系毒品买家,并使用自己或者他人的账号接收毒资,通过当面交易及快递平台运输的方式参与了多宗贩卖毒品的行为,应依法惩处。故以贩卖、运输毒品罪和洗钱罪数罪并罚,判处欧某婷有期徒刑四年四个月,并处罚金。

       典型意义:
       人民法院高度重视采取“互联网+物流寄递+电子支付”等非接触手段实施新型毒品犯罪的多发势头,对涉毒行为人在案微信聊天记录以及与关联人员的转账记录细致审查,准确定罪量刑,全链条从严打击毒品犯罪,体现了人民法院“涉毒必严惩”的鲜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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