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光临荔湾区人民法院院长信箱设为首页加入收藏返回主页

新闻宣传首页 > > 新闻中心 > 新闻宣传

“公开示范庭+专题座谈”,荔湾法院高效司法助力新业态用工规范发展

发布时间:2026-05-07 15:42:18 来源: 作者:

随着网络直播等新业态经济快速发展,用工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争议多发易发,劳动关系认定标准不明确、法律适用争议大等问题日益凸显。4月22日,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一起新业态劳动争议案件,邀请区人大代表、工会律师代表及企业代表、人民陪审员近30人旁听庭审,庭后围绕新业态劳动争议相关问题召开专题座谈会。
原告某文化公司是一家珠宝销售公司,被告孔某入职后担任主播,使用某文化公司提供的直播账户为公司直播销售商品。孔某与某文化公司签订了两份《直播合作合同》,入职一年多后,孔某以某文化公司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等为由向公司发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随后孔某提起仲裁申请,要求确认其与某文化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并要求某文化公司支付工资、分红、年休假工资等,并获仲裁裁决支持。某文化公司不服劳动仲裁裁决,向荔湾法院提起诉讼,主张双方建立的是民事合作关系,而非劳动关系。
庭审现场,审判员严格遵循法定程序,围绕双方的法律关系性质这一核心争议焦点,有序开展法庭调查与法庭辩论。双方代理人围绕争议焦点展开充分举证、质证和辩论,整个庭审过程庄重有序。庭审后,案件当庭作出一审宣判。
在随后召开的新业态劳动争议专题座谈交流会上,参会代表踊跃发言、交流热烈,区人大代表从加强民生权益保障、优化营商环境的角度各抒己见;工会律师代表聚焦新业态劳动者权益保障的重点难点问题,分享实践经验;企业代表则结合企业生产经营实际,交流新业态用工模式的探索与困惑。法院干警认真倾听各方意见,现场交流回应共性法律问题。
荔湾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招汝荣表示,此次旁听庭审的案件兼具典型性与代表性,通过示范庭审活动让企业、群众和各界代表直观感受法律程序,了解相关法律争点,通过座谈交流“问需问计”,充分听取人大代表及各方意见建议,有助于促进新业态劳动争议纠纷的预防和化解。招汝荣强调,在处理新业态劳动争议时,应依法审慎界定合作经营关系与劳动关系,兼顾劳动者权益保障和企业利益维护,营造优良营商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发展。荔湾法院将认真吸纳各方意见建议,聚焦网络直播、外卖配送、快餐、网约车等新业态领域,深化新业态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机制,加强协同联动,不断提升司法服务精准度与实效性,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促进新业态规范健康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与保障。
(撰稿:林凯琳、陈少薇、任颖;摄影:陈萌)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