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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2021-11-29 16:06:05 来源: 作者:

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10月30日至2021年1月29日,市委第三巡察组对荔湾区法院党组进行了为期3个月的巡察,并于2021年7月30日反馈了巡察意见。荔湾区法院党组经过努力,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现根据有关规定将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切实提高政治站位

一是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市委第三巡察组反馈意见,统一思想认识。院党组第一时间召开情况反馈会、党组会议研究制定整改工作安排。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班子成员结合巡察意见认真对照检查,剖析原因,进一步统一思想。对全院各部门巡察整改工作进行全面动员部署,切实提高全体干警对巡察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确保巡察意见得到全面整改落实。

二是认真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强化组织领导。院党组切实履行巡察整改主体责任,专题研究涉及巡察整改的重要工作、重大问题。成立落实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院形成党组全面负责,党组书记履行第一责任,班子成员分工负责,整改办统筹督办,职能部门落实推进的巡察整改工作格局。

三是制定整改工作方案,狠抓落实,做到条条要整改、件件有着落。逐项梳理对照,针对3大方面10个主要问题及34个具体问题,设定任务目标,列出整改措施,制定整改台账,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以及整改时限,确保整改任务按时限、按要求落实到位。

二、坚持问题导向,逐项抓好巡察整改任务落实

目前,巡察组反馈的34个问题中,通过建章立制、开展专项清理行动等方式,已完成整改30个,正在整改4个,建立健全制度机制22个。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党纪处分1人,政务处分1人,诫勉处理4人,通报批评2人,责令检查7人,对相关负责人开展谈话提醒。

(一)关于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推动法院工作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1.关于对照中央、省、市要求推动法院工作提质不够到位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引领作用,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党组会议的第一议题、党组中心组学习首要内容和常设议题,推动学习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2021年以来,共开展党组会第一议题学习38次、党组中心组学习14次。深入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真落实”活动,班子成员完成“四类案件”监管、涉诉信访等课题并转化为院规章制度。

二是强化班子成员办案引领示范作用。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工作的实施细则》,明确规定院庭长应带头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新类型和在法律适用方面具有指导意义的案件,进一步健全党组成员办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机制。加强对党组成员办案情况的公示和考核监督,每月在“法官审执工作绩效情况”公示栏公示党组成员办理案件数量。

三是建立完善“四类案件”的专项监管制度制定《“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完善“四类案件”发现机制、启动程序、操作规程,细化案件认定标准,搭建信息化监管平台,明确监管方式,区分监管层级,确保全程留痕,实现“四类案件”监管制度化、流程化、信息化。

四是围绕中心工作提升审判执行质效。制定《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方案》《二审发改案件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制度,成立案件评查委员会,建立案件定期评查制度,并将评查结果与法官工作绩效挂钩。加强类案检索机制的适用,在《“四类案件”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办理“四类案件”时应形成检索报告;在《审判委员会工作细则》中增加关于提交审委会讨论的案件应提交类案检索报告的规定,保障类案同判。加强对上级法院发改案件的学习,对发改案件的共性问题进行提炼、总结、调研,适时归纳相应审判指引,统一裁判尺度。

五是推进重大案件执行攻坚。开展重大历史疑难案件专项清理行动,成立工作专班,加快推进执行攻坚和案款清理。针对疫情期间新增执行系列案件,加大执行工作力度,创新执行方式方法,防止案件边清边积。

六是坚决整治顽瘴痼疾。在教育整顿期间对顽瘴痼疾进行逐项整治,并通过建章立制巩固提升,确保不发生反弹。对于枪弹库设备老旧问题,高标准完成枪弹室智能化升级改造工程并通过验收。制定《公务用枪管理实施细则》,对枪支的配备、佩带、使用、保管等进行规范,实现公务用枪制度化管理。

2.针对服务中央、省、市重点工作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服务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围绕推动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推进民事诉讼繁简分流试点改革,依法从快办理五类典型商事合同案件,持续跟踪办理进度。加强司法委托流程管理,实行案件接收、移送、函件流转统一登记收发,明确节点工作时限,压缩流转时长;坚持每周定期摇珠选定委托机构,有效防止案件积压。加强对民事诉讼法和司法解释的学习,强化审判人员对滥用管辖异议、恶意躲避送达等行为的识别和处置能力。完善事务集约、繁简分流、团队办案等执行机制,严格规范财产处置,实行“应拍尽拍”,提升执行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推进扫黑除恶常态化。在实现“案件清零”基础上,完善预防黑恶势力犯罪长效机制,确保高压态势不变、斗争力度不减、打击质量不降。加大对各类案件线索排查、核查力度,提高涉黑涉恶线索成案率。深挖财产线索,充分运用网络财产查控系统全面查询被执行人名下财产情况,提升财产执行到位率。积极打造精品案例、撰写调研报告、司法建议,深挖问题根源,促进长效常治。

三是落实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制定《关于发挥司法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实施方案》,成立服务保障“六稳”“六保”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十大任务”。积极通过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克服疫情影响,强化在线庭审、远程调解、电子送达运用。加强宣传推广和培训,制作发布在线开庭、在线调研平台、电子送达等系列“微主播说法”微视频,引导更多人员选择在线方式化解纠纷。2021年以来,全院采用在线开庭、问话、远程提审等1494次、在线调解4617次。

3.针对推动司法体制改革成效不明显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和纠纷化解机制建设。克服现有场地不足问题,全面完善各项便民设施,配备诉讼服务一体机、自助电脑、扫描仪等便民设备,在公共区域设置无障碍通道。加强立案大厅导诉服务,为来院群众提供更加合理的诉讼引导、更加细致周到的便民服务。完善立案专窗办理便民机制,对劳资纠纷等案件实行专窗优先立案,增设涉侨纠纷案件专窗。不断完善“1+9+5+N”全覆盖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严格落实社区法官排班制度。打造矛盾纠纷“智慧调解服务”新模式,完善线上多元化解平台,减少群众化解纠纷的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依托综治信息系统、综治视联网等技术手段,在荔湾区“有呼必应”框架内搭建覆盖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和社区法官工作室的纠纷多元化解平台。持续加强与相关调解机构的沟通合作,与相关调解机构签订合作协议,积极促进诉讼与商事调解相衔接。

二是完善司法人员职业培训制度。制定《教育培训管理规定》,强化专业化能力提升,对领导干部、员额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人民陪审员等开展分类分级培训。

三是加强智慧法院建设。稳步推进信息化项目落地,覆盖诉讼服务、职能审判、执行辅助等各方面。推进网上立案无纸化和诉讼服务一网通办,畅通电子缴费渠道。深化信息化成果应用,每月定期安排运维公司上门巡检解决系统使用问题,针对审判系统和执行系统的应用功能持续组织培训2021年以来全院采用在线开庭、远程提审、在线调解等应用明显提升。

四是修订完善绩效考核制度。修订《在编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充分运用案件管理、案件评查、违法审判责任追究、人事管理等信息系统,发挥信息化手段在考核评价工作中的作用,不断提高考核评价的工作效率和精准度。

4.针对坚持司法为民理念仍有不足问题的整改

一是积极提升送达工作效率和便捷性。积极引导现场立案当事人填写电子送达地址确认书,通过“两微一端”宣传电子送达优势,增强当事人接受和运用电子送达方式的意愿。加强部门联动,组织审判人员进行电子送达培训,对电子送达率进行统计和监测,对数量偏少的部门进行提醒,电子送达运用率稳步提升。

二是着力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树牢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以信息化手段约束、规范执行行为,以重点案件攻坚带动执行工作质效提升。执行局与综合办公室联动做好案款对账工作,加快案款发放进度。

三是切实提升司法公开水平。落实庭审直播、文书上网情况定期通报制度,及时向各业务部门反馈法官司法公开工作数据。加强文书上网质量管理,2021年以来全院同期结案裁判文书上网率排名在全市排名上升2位,执行文书上网数同比增长4.41%。拓宽执行公开渠道。宣传、引导当事人下载智慧执行APP,把执行流程关键节点告知当事人,满足当事人及社会公众多渠道了解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需求。

四是推进清理历史遗留评估费问题成立清退评估费小组,严格查阅旧案卷宗、财务记录,评估协会提供的需支付评估费的案件进行自查。后续将加大清理力度,与评估协会加强沟通,针对案件不同情况,进行分类处理,逐案突破。

五是有针对性开展普法宣传工作。深入开展在线校园普法宣传,举办“法官云课堂”两期,覆盖全区中小学在校师生。联合媒体制作《谈典说法60秒》未成年人保护专辑小视频,邀请荔湾区近100多名中小学思政课老师来院旁听案件及开展普法讲座。法官走进南海中学、广雅实验学校开展普法宣传讲座和法治课堂活动,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开展“法润民生 典亮荔湾”民法典宣讲系列活动,组织53名法官、法官助理成立全市法院首支民法典宣传团,通过线上+线下结合方式,走进机关、社区、企业、校园等,开展民法典宣讲、现场法律咨询、“云课堂”17期,受众逾2万人。加强以案释法针对性和实效性,2021年以来通过“双微”发布“焦点案荔”“谈典说法60秒”公众号32期。充实社区法官派驻人员,党组成员带队走进七条街道开展法律咨询和民法典宣讲活动以服务能力提升带动法官工作室认可度提升。

(二)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有短板,廉政风险防控亟需加强问题的整改

5.针对落实“两个责任”有待深化问题的整改

一是全面落实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研究制定党组全面从严治党措施,全面压实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监督管理职责,班子成员约谈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做到及时提醒,督促整改。深入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在全院各部门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召开违纪案件专题讨论会,深刻吸取教训。拓宽开展警示教育的形式,先后开展“以案治本 警钟长鸣 扎实推进正风肃纪”“规范公车使用管理、严防‘车轮腐败’问题”“强化组织观念 严守组织纪律出国(境)管理无小事”为主题的警示教育大会,组织干警旁听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和观看警示教育视频7场次。加强干部监督管理,建立完善管理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二是加强监督责任落实。配合支持派驻纪检监察组落实监督责任,充实派驻纪检监察组的监督力量。落实同级监督,派驻纪检监察组分别对班子成员进行约谈,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双向约谈。组成审务督察小组,定期开展审务督察和日常监督检查。坚持“抓早抓小”,认真处置巡察移交线索,从严查处各类违纪违法行为。推动实现制度廉洁性评估工作全覆盖,2021年以来已有22项制度通过廉洁性评估。

6.针对“四风”隐形变异问题纠而不止问题的整改

一是重点加强司法作风整治。加强职业素养及司法作风培训,将职业素养及司法作风内容作为新入职人员的培训内容。派驻纪检监察组、督察室、审判管理办公室通过信访线索查办以及审判系统的管理,履行各自管理以及监督职能。搭建“督察室+派驻纪检监察组”相结合的监督体系,认真办理信访举报线索,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加大查处力度。重视信访线索查实成果的运用和转化,做好信访举报问题分析研判,避免同类的司法作风问题反复发生。

二是严格规范公务接待、公车管理。修订《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明确公务接待的范围、原则、审批流程等,制定公务接待清单、公务接待院内用餐申请表等模板,进一步加强公务接待规范化管理。严格规范公务用车流程。严格落实公务用车和派车范围,从严审核,做好留存派车登记使用台账,形成电子台账数据,做到全程留痕。完善公务车维修的管理和监督程序,实行专人管理,明确驾驶员对公务车加油时必须使用公务卡,并按规定在“广州市公务用车”微信小程序上传当次加油的相关信息。

三是推进智慧食堂管理。制定《职工食堂就餐规定》,根据用餐人数及时调整配餐,最大限度防止餐饮浪费。完善食堂物资采购出入库手续和验收程序,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监督。

7.针对堵塞廉政风险漏洞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

一是严格内控管理。成立院内审小组,完善内控、内审机制,保障内控、内审工作合规合法开展。提高内控管理水平,根据市财局要求完成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活动。规范财务审核程序,加强公务卡管理、报销管理和现金管理定期委托外部第三方机构对全院财务会计工作情况进行审计,确保资金支出无差错。

二是加强执行款(案款)管理。加强综合办公室与执行局部门协作,定期核对清理案款,做到线上线下一致,案款账一致。全面推行“一案一账号”,发出执行通知书、发布拍卖公告等均使用“子账号”,全面保证执行案款管理的流程化、信息化。逐案核对长期未发放案款,对符合发放条件的立即发放。

三是规范诉讼费收取和管理。制定《诉讼费结算、退费管理细则》,从制度上对诉讼费的结算、退费、移送执行期限等均作出规范。完善对当事人遗失票据情形下的退费操作指引,保障当事人的权益。明确业务庭在系统审批退费的同时审批诉讼费移送执行案件,确保不遗漏应当移送执行的案件。

四是完善招标采购程序。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广州市政府集中采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及公开招标数额标准的规定,规范实施货物、工程、服务等政府采购活动。对需要办理合同备案的采购,及时在政府采购网进行合同备案。修改采购管理办法,促进采购程序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结合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要求,以“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为主线,严把采购资金支付审批关。

(三)关于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到位,党建和干部队伍建设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8.针对党建引领不突出问题的整改 

一是强化院党组抓党建的主体责任。制定《党组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明确领导班子及成员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范围,将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的相关规定融入其中。规范开展党组成员过双重组织生活和讲党课活动。2021年以来,党组成员在全院或所在党支部讲党课11次,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28次修改完善《党组工作实施细则》,明确“三重一大”具体事项,确保全面准确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向区委报告制度,先后向区委、区委政法委专题汇报意识形态工作、繁简分流改革、服务“六稳”“六保”等重大事项和重点工作。加强党建宣传教育,在院公众号开设“党课开讲”“红色家风故事”等党建栏目。压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立完善领导班子、班子成员、中层领导意识形态工作述职和汇报机制。

二是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各支部党群工作联络员开展改选补选专题业务培训。完善院党组抓总、机关党委统管、各党支部具体落实工作机制,全面推进党员管理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完成党员管理系统信息核对完善,对2018年以来全院调入调出党员组织关系转接、临时党支部设置等台帐进行全面清理。

9.针对选人用人存在薄弱环节问题的整改

一是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工作。严格落实上级组织部门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政策及规定,突出政治标准,坚持“凡提四必”等制度,把好选人用人关,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范党组选人用人会议记录,实行专事专记。

二是加强年轻干部培养使用。拓宽年轻干部进入渠道,采用多种形式吸收年轻力量,充实干部队伍。做好机构改革后领导干部安置分流工作,开展职级晋升、法官选升。大力推进法官逐级遴选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法院关于法官逐级遴选的相关通知和要求,努力推动人才向上交流,促进提升法官队伍整体素质。

三是强化干警专业能力培养。严格落实《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条例》《法官教育培训工作条例》等规定,落实全员培训目标,突出业务能力培训,提升队伍专业化水平。2021年以来组织落实审判和后勤业务类培训31人次、人民法院大讲堂培训143人次。

10.针对干部队伍管理偏松偏软问题的整改

一是推进干部轮岗锻炼。落实《干部轮岗交流暂行规定》,畅通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交流渠道,加强干部交流培养力度,激发干部队伍活力。2021年以来,开展岗位交流25人次,有效激发队伍活力,降低岗位廉政风险。

二是加强编外人员管理保障。积极稳妥做好编外审判辅助人员日常管理,完善考核、晋升机制,开展岗前业务培训和纪律培训,提升综合业务素质。加强与上级沟通,保障合同制审判辅助人员等编外人员经费支出,努力推动建立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常态化增长机制。实时了解编外人员需求,积极主动帮编外人员解决生活、工作困难,做到拴心留人。

三、不断巩固深化巡察整改成效,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经过三个月严肃认真的集中整改,巡察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仍有不少需要改进提升的地方。下一步,荔湾区法院党组将以此次巡察整改为新起点,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实现新发展。

(一)坚持党对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确保政治建设正确方向。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不断提高干警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贯彻执行党中央决策,认真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工作安排,主动向区委、区委政法委报告工作,确保法院工作始终沿着正确方向不断前进。

(二)牢牢坚持党管干部,不断强化法院队伍建设。强化党组自身建设,增强班子领导能力。围绕中心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审判,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一体推进学习教育、检视问题、整改落实、解决问题。坚持好干部标准和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突出抓好司法能力建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治院,全面加强队伍思想政治建设、纪律作风建设,努力打造一支党和人民信得过、靠得住、能放心的法院铁军。

(三)坚持对标最高标准最严要求,不断巩固深化整改成果。全面梳理任务完成情况,对正在整改的任务,加快整改步伐,确保落实完成;对已经完成、需要长期坚持的任务,加强成果巩固和总结提炼,定期督办检查,确保取得明显成效。把解决突出问题与建章立制结合起来,结合巡察整改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全面检视在党的建设、审判执行、司法改革、队伍建设等方面的弱项短板,剖析问题根源,构建长效机制,把巡察整改结果落实到服务大局、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实践中,为荔湾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欢迎广大干部职工对整改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向区纪委监委派驻区法院纪检监察组反映,联系电话020-83006208

                                                                                               中共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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