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荔湾区人民法院干警不任职回避工作人员名单
发布时间:2023-12-04 19:51:59 来源: 作者:
根据穗中法[2021]87号《关于印发修订后〈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第五条规定,“督察室应当通过广州审判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法院工作人员不任职回避人员名单及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的从业情况与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在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张贴、发出《法院工作人员任职告知书》,告知人民法院有关任职回避的规定,督促律师事务所及主要合伙人履行监督管理义务以及人民法院问责追究的权利。”我院干警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从事律师职业的,已按规定在其配偶、父母、子女及其配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发出《法院工作人员任职告知书》。现将本人不申请任职回避的干警名单公布如下:
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不申请任职回避的干警(4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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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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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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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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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亲属称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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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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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律所(所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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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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巫仕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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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员额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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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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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艺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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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公职律师事务所(广州市海珠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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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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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伟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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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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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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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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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隆安(广州)律师事务所(广州市天河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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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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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正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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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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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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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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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法制盛邦(三亚)律师事务所(三亚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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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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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潇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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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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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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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小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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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安厅森林公安局(广州市荔湾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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