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2)粤0103执8835号、(2023)粤0103执恢27号
发布时间:2025-07-21 10:32:17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2)粤0103执8835号、
(2023)粤0103执恢27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陈亮与被执行人杨风雷、陈亚弟、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九分公司、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杨风雷、陈亚弟、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九分公司、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陈亮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杨风雷、陈亚弟、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九分公司、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的下落及财产线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杨风雷,男,1967年4月2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华林寺前43号,身份证号码442529196704024475。
被执行人:陈亚弟,男,1971年1月24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吴川市塘堰镇塘下村124号101房,身份证号码440821197101243239。
被执行人: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九分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754622G,住所地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龙观东路金龙华广场一期金龙阁707。
被执行人: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903087109226,住所地贵州省安顺市经济技术开发区西航路林达三商场。
执行依据:(2021)粤0103民初8919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金额:本金718400元及利息、迟延履行期间债务利息,截止至2025年6月6日,暂合计1097028.35元。
悬赏金额:凡提供本院尚未掌握,且真实有效的线索,促使本案债权全部或部分实现,或通过所提供的线索找到被执行人杨风雷、陈亚弟、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深圳九分公司、安顺明翔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下落或财产,使其到案履行债务的,本院将根据申请执行人的承诺,按照实际执行到位款项的20%支付赏金。
悬赏期限:自本院正式发布悬赏公告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20-83006145、83006039
联系人:何法官、裴助理、陈助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七月二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