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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粤0103执227号

发布时间:2026-03-13 18:12:56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5)粤0103执227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刘远成与被执行人石海军、苗艳合同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石海军、苗艳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刘远成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石海军、苗艳的财产线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石海军197311日出生,汉族,住新疆额敏县朝阳区阿格勒克路006541号,身份证号码:65252219730101401X
被执行人:苗艳19741113日出生,汉族,住新疆额敏县朝阳区朝阳路南006541号,身份证号码:652522197411134426
执行依据:(2023)粤0103民初23949号民事判决书。
申请执行标的:货款719317元、律师费5000元、违约金以及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悬赏金额:凡向本院提供法院未掌握的该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并执行到位的申请人承诺自愿对举报人予以实际执行到位金额5%的奖励
悬赏期限:自本院正式发布悬赏公告之日起至执行完毕之日止。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有关人员为申请执行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20-83005912、83005873。
联系人:法官、陈助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
特此公告。
 
 
二○二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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