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2025)粤0103执恢191号
发布时间:2026-04-03 17:53:30 来源: 作者:
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人民法院
悬赏公告
(2025)粤0103执恢191号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汪东亮与被执行人邓嘉辉债务加入纠纷一案中,因被执行人邓嘉辉至今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现依申请执行人汪东亮的申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本院决定悬赏查找被执行人邓嘉辉的财产线索,特发布悬赏执行公告如下:
被执行人:邓嘉辉,男,1993年9月18日出生,汉族,住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松竹坊231号101房,身份证号码:440102199309180013。
执行依据:(2023)粤0103民初11634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金额:总金额暂计132307元。
悬赏金额:凡向法院提供被执行人邓嘉辉有效财产线索(不含法院已掌握的线索)或具体下落,使得本案债权得以全部或部分实现的,申请人自愿支付举报人人民币1000元作为奖励。
悬赏期限:自本院正式发布悬赏公告之日起1年。
本院将对举报人身份及举报线索的有关情况予以保密,两人以上提供相同财产线索的,按照提供线索的先后顺序登记,严禁使用不正当手段获取举报线索。
有关人员为申请人的代理人、有义务向人民法院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或者存在其他不应发放悬赏金情形的,不予发放。
举报电话:020-83006103、83006026
联系人:肖法官、杨助理
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荔湾区东漖北路东安苑8号
特此公告。
二○二六年四月三日